机构设置>

淄博师专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

2022年10月21日 15:32  点击:[]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验室于2005年4月在原淄博师范实验室基础上建立,2006年9月迁往新校,现使用面积1233平方米,包括19个实验室,主要分为生物、化学、物理三大类。实验室固定资产包括仪器约1000件,标本约400件,设备约500件,总价值约250万元。

理科实验室主要分布在文启楼一至每科实验室又分为基础实验室、专业实验室、精密仪器室等几类。主要承担全校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选修课程的实验教学任务,同时承担着相关科研课题的部分研究工作。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有关实验室等教学实践(实训)场所安全工作的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使全体师生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指导全体师生各类突发事故和事件做出及时的响应和处理,有效地控制事态的发展,尽可能地减少相应的灾害损失和伤害,将事故造成的灾害降低到最低限度。为此,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验室等教学实践(实训)场所是实验教学、技能训练的重要场所,是化学药品(危险品)、仪器设备主要分布场所。实验室等教学实践(实训)场所内有许多具有易燃、易爆、氧化、剧毒、放射性物质等物品和贵重仪器设备。在使用和保管过程中,稍有不慎,即能引起人身伤亡事故,对社会造成危害。为此,除了对实验室等教学实践(实训)场所进行必要的技术预防外,还必须保障实验操作和技能训练中师生的安全,促进实验室等教学实践(实训)场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因此,要加强实验室等教学实践(实训)场所安全防范工作,对在此引发的灾害性安全事故和刑事案件,应具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应变措施,做好事故发生后及时补救和善后工作,确保实验室等教学实践(实训)场所在发生事故后,能科学有效地实施处置,切实有效地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

二、制定依据

本应急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淄博师专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制定。

三、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学校实验室等教学实践(实训)场所防触电、防燃爆、防盗、防中毒、防烫伤灼伤等各类安全事故。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坚持“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施各实验室等教学实践(实训)场所分工负责、职责到人的管理模式。组长为事故应急处置的第一负责人,全体人员都是事故处置的责任人。

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成立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焦玉利

副组长耿国彦许东年

庞云祥张白孙迎彬陈学政李振致、王师修、张淼成、刘智勇、梁立文

各具体工作小组及职责

(一)通讯联络组:

1、成员:孙迎彬、李振致、陈学政王师修

2、职责:主要负责安全事故应急通讯联络工作。出现安全事故及时报警并向学校相关领导汇报,同时负责传达和协调具体应急抢险工作。

(二)疏散引导组:

1、成员:王师修及相应的任课老师、管理人员等;

2、职责:主要负责引导学生等相关人员的安全疏散,保证疏散通道的畅通等。

(三)灭火行动组:

1、成员:孙迎彬、李振致、陈学政王师修及相应的任课老师、管理人员等。

2、职责:在以上人员中属于第一现场的成员在出现紧急安全情况后,能自行处置的应按照应急措施的有关处置方法及时处置并汇报;非第一现场成员在接到报警或通知后,应及时参加增援灭火。

五、应急措施

(一)现场触电应急处理预案:

实验室等教学实践(实训)场所的电力线路安装要符合安全规范要求,安装漏电保护装置,逐级实行保护。尽量避免大功率电器的使用、潮湿环境状态下的电器使用以及有安全隐患的电器的使用。对学生讲明电器使用的安全常识。若出现触电事故,应先切断电源或拔下电源插头,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如果漏电较为严重,在切断电源后,马上通知学校电工处置,并指挥学生离开现场。若触电者出现休克现象,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请校医院医生治疗,同时报告学校保卫处和实验室等教学实践(实训)场所管理部门。

(二)现场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1)火灾发生时,发现人员要及时、迅速向实验室等教学实践(实训)场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负责人汇报,并立即切断电源等控制装置设备。报警时,讲明发生事故的地点及具体情况,报警人姓名、电话等详细情况。报警电话:学校保卫处监控室全天24小时值班(3821110),物业保安(3821115),学校医院门诊和急诊(3822125,3821120),教学实验管理中心(实验室3821987、机房3821051、琴房3821053和3821153),信息网络管理中心电教设备维修调试(3821197、3821899);地方消防队(119)。

2)实验室等教学实践(实训)场所有关负责人接到报案后,应立即通知校医院、保卫处和各部门的消防人员一起赶赴火场展开工作。

3)疏散应按照“先人员,后物资,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进行,抢救被困人员及贵重物资,要有计划、有组织地疏散人员,并且要戴齐防护用具,注意自身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4)根据火灾类型,采用不同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按照不同物质发生的火灾,火灾大体分为四种类型:
   A类火灾为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包括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

B类火灾为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火灾。

C类火灾为带电电气仪器设备火灾。

D类火灾为部分可燃金属,如镁、钠、钾及其合金等火灾。

扑救A类火灾:一般可采用水冷却法,但对珍贵图书、档案应使用二氧化碳、卤代烷、干粉灭火剂灭火。

扑救B类火灾:首先应切断可燃液体的来源,同时将燃烧区容器内可燃液体排至安全地区,并用水冷却燃烧区可燃液体的容器壁,减慢蒸发速度;及时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干粉灭火剂将液体火灾扑灭。对于可燃气体应关闭可燃气阀门,防止可燃气发生爆炸,然后选用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

扑救C类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

扑救D类火灾:钠和钾的火灾切忌用水扑救,水与钠、钾起反应放出大量热和氢,会促进火灾猛烈发展。应用特殊的灭火剂,如干砂或干粉灭火器等。

(三)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实验过程中若不慎将酸、碱或其它腐蚀性药品溅在身上(若眼睛受到伤害时,切勿用手揉搓),立即用大量的水进行冲洗,冲洗后用苏打(针对酸性物质)或硼酸(针对碱性物质)进行中和,并及时向指导老师和实验室等教学实践(实训)场所负责人报告,负责人视情况的轻重将其送入医院就医。

2)当大量氯气或氨气泄漏,给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严重威胁人身安全,应迅速戴上防毒面具撤离现场。受氯气轻微中毒后应口服复方樟脑酊解毒,并在胸部用冷湿敷法救护,中毒较重者应吸氧;严重者如已昏迷者,应立即做人工呼吸,并拨打120急救。

(四)剧毒药品中毒应急处置预案

如发生气体中毒,应马上打开窗户通风,并疏散学生离开实验室等教学实践(实训)场所到安全的地方,以最快的速度报告学院保卫处和实验室等教学实践(实训)场所管理部门,并根据严重程度联系医院救治。如发生入口中毒,应根据毒物种类采取适当处理方法,酸碱类腐蚀物品先大量饮水,再服用牛奶或蛋清,其他毒物先行催吐后再灌入牛奶,然后送医院救治。

六、事故发生后的注意事项

(一)无论在何时何地,当发生以上事故时,均应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迅速、准确地报警并及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正确有效地疏散无关人员,避免对人员造成更大伤害。发生严重事故,立即报警(学校3821110,地方公安消防救护部门电话报警110、119、120)。

(二)发生事故后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学校、地方公安部门进行勘察。事故查清后,要写出定性结案处理报告,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和人员伤亡情况、造成的经济损失、调查经过、对调查的证据材料的分析、对事故性质的认定和结论、对事故制造者或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根据事故的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本应急预案由各实验室等教学实践(实训)场所组织落实,全体实验室等教学实践(实训)场所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应急预案的规定实施制订本部门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在事故救援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教务处

2022年10


上一条:省消防“专家查隐患”到实验室进行检查
下一条:教学实验管理中心举行防火演练活动

关闭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唐骏欧铃路99号   电话:0533-3821050   邮编:255130 版权所有: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