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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毕业班实习工作的安排通知

2018年04月02日 15:53  点击:[]

 

按照教务处2017-2018学年工作计划,本学期毕业班将进行教育实习,现将本学期的教育实习工作安排如下:

一、实习安排

(一)实习时间:421日—6月底。

(二)实习班级:高起/2015级各班、五年制2013级各班学生。

(三)实习方式:分散实习

二、实习教育

(一)制定方案和召开教育实习会议

各院系要根据教务处要求统一制定实习教育方案。

教育实践任课教师要根据院系实习教育方案对本班学生有针对性地进行一次2课时的实习教育,并拍摄实习教育照片3张(照片中必需有教师组织、教育的全场景),强调本学期实习的特殊性和重要性、明确实习的目的、任务、具体安排和要求及实习安全要求。

以上工作要在毕业班离校前完成,并将教育方案和教案电子稿发于426日前发zbszsjglk@163.com邮箱

(二)对实习生的要求

1.反馈实习单位信息。实习生要在实习开始第2周内将《实习习协议书》和1份《实习生接收函》,通过合适方式交所在班教育实践任课教师,并填写《分散实习学生情况统计表》教育实践任课教师汇总后将“协议书、接收函和统计表”交各院系教务科存档,以备检查。

2.录制提交实习教学录相视频片段。实习生要按要求完成实习任务,且每个学生录制2节课的教学录像片段,实习支教学生录制1节。每一教学片段要求1015分钟,录像是对学生实习质量和教学能力进行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

实习生要在625日前将所录制的实习教学视频通过合适的途径传给所在班教育实践任课教师。

3.实习生要在625日前将《实习手册》和《教育实习报告》通过合适方式交各自院系。

4.未完成实习任务或未按时提交相关材料者,本学期实习成绩定为“不及格”等级,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三、对学生实习情况的督查

院系根据各班《分散实习学生情况统计表》采取各种方式的对分散实习进行督查,并填写《分散实习检查表》,检查表于实习结束后各院系教务科存档。

四、实习期间听课与教研活动安排

学生实习期间,给实习班级上课的教师要到小学/幼儿园听课,每周听课节数不少于每周上课节数。同时各院系、部、中心可利用这段时间集中安排一些教研活动(如组织报告会、开展教学质量工程研究与建设、教法研讨等),教研活动安排计划和方案要提交教务处审核、备案。

实习结束后要对听课情况、教研活动情况进行总结,教务处要进行检查。

 

 

 

 

教务处

                                               20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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