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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加强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稿)

2022年10月14日 10:17  点击:[]


为了牢固确立教学工作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中心地位,以更大的精力和财力进一步加强教学工作,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提出如下意见,望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

1、进一步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全校教职员工要明确学校的办学定位,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内涵:一是学校人才培养的层次是专科层次;二是学校的专业结构是以教师教育为主,教师教育和高职教育协调发展;三是学校人才培养的类型是应用型、技能型专门人才;四是学校人才培养的服务面向主要是农村小学、幼儿园,其次是社会上部分专门用人单位。我们必须在科学定位的基础上,牢固树立人才培养的质量是学校发展生命线的观念,并在教育教学实践中踏踏实实地加以体现,全面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

2、建立教学质量责任制。教学质量责任制的主要内容是:校党委书记、校长为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务处、学生处为教学质量的直接责任人;各系(部)的党政一把手为本部门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学与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为本部门的直接责任人。为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学校要定期召开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校长办公会议和教学工作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教学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校长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由教师、学生、有关部门参加的教学工作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各教学职能部门、各教学单位要定期召开师生座谈会,了解情况,加强沟通。学校领导要深入课堂听课评课,加强对教学第一线情况的了解,真正把教学中心工作落到实处。

3、形成教学合力。教学质量的提高是一个系统工程,全校都要关心教学。各个部门要通力合作,各项工作始终服从、服务于教学中心,确保上下一条心,全校一盘棋。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形成优良教风。

4、建立一支教学科研能力强、符合我校教学实际需要、稳定的师资队伍。一是要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的生师比,保证足够的专任教师数量,尤其是新增专业的教师人数,保证教学正常开展。二是要从小学、幼儿园选拔引进或聘任部分名师、特级教师,担任部分教育类、教法类课程教学,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与基础教育的衔接。在教师的培养提高方面,既要注意引进高职称、高学历教师,同时又要鼓励现有教师深入小学、幼儿园听课、兼课,外出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或作访问学者。根据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的原则,做好稳定教师队伍工作。在师资队伍建设中,必须把中青年教师队伍的建设放在重要位置,高度重视青年教师的培训和中年教师的培养。

5、明确教师岗位责任,完善教师教学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凡进入教师职务系列的人员必须承担相应的教学任务,对于达不到基本教学任务要求和教学效果不好、学生反映意见较大的教师,不再聘任其从事教学工作。教师晋升职称必须完成相应的教学工作量,在考核中达不到教学工作数量和质量要求的,不予评审教师职称。制定教学奖励措施,鼓励教师冒尖,在校内外扩大影响。在教学竞赛活动、教学成果评奖、教材评奖等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学校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并在工资晋级、职称评审时优先考虑。

6、教授、副教授、教学带头人、学术带头人、优秀教师要做好传、帮、带工作。教授、副教授、教学带头人、学术带头人、优秀教师有义务、有责任帮助青年教师过好教学关,通过跟踪听课、日常指导等方式,使青年教师尽快掌握教学工作的基本规范,积累教学经验,不断提高教学能力。各系(部)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要成为制度,培养情况要形成档案。

7、加强师德建设。教师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学态度,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要主动承担教学任务,忠实履行职务职责,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始终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教学工作中。课堂教学要引导学生探求知识、追求真理,杜绝随意散布与中央精神相违背、影响学校发展的言论,坚持既教书又育人。

三、加大教学经费投入,确保教学资源建设与管理。

8、确保日常教学经费。学校要正确处理好规模与质量、发展与投入、教学与科研、改革与建设的关系,确保日常教学经费按时到位,参照国家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的要求,学校学费收入中用于日常教学的经费不低于优秀标准。

9、加大对重点教学设施的经费投入。出台教学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办法,处理好重点与一般、发展与投入的关系,在图书、设备、招生、实习等方面设立专项经费帐户,在项目经费使用上与目标责任制挂钩,根据实际情况每年调整和增长。鉴于学校目前的现状,要重点加大图书馆、多媒体设备的经费投入,争取生均图书数量、使用多媒体授课的课时比例达到国家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的优秀标准。

四、健全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加强教学质量监控。

10、建立健全各种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规章制度。为了实现依法治教、依法行政、依法执教,按照程序修订、补充和完善各类管理文件,通过制度建设,促使教师把主要精力投入教学,促使管理人员把主要精力投入管理和服务,促使学生把主要精力投入学习。在这些制度中,特别突出加强常规教学管理,使日常教学工作有章可循,形成稳定协调的教学工作秩序。

五、加大教学改革力度,优化人才培养过程。

11、加强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根据专业建设需要,进一步规范完善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把现有专业从内涵上做强做大,形成一批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的优势学科和品牌专业。准确把握人才培养的服务面向,进一步论证、调整教学计划中通识类课程、专业类课程、实践类课程所占的比例,体现人才培养的综合性与专业性的有机结合。实施精品课程建设,认真规划,精心组织,争取五年内建设校级精品课程15门左右,省级精品课程5—10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2门。

12、探索实施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为学生营造更富有弹性的学习空间。修订《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分制试行办法》,注意与各专业教学计划相衔接。对目前课程资源不足的现状给予足够重视,充分挖掘教师资源,完善选修课开设机制,探索建立专业选修课与公共选修课、知识开拓型选修课与技能养成型选修课、专业内选修课和跨专业选修课相结合的选修课体系。探索建立教师申报、管理部门审定、学生自由选择的选修机制,使选修课成为丰富学生学养、拓宽专业口径、形成学业专长或技能特长的平台。

13、积极推进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的改革。教师在教学内容上,要做到与时俱进,要把学科最前沿的知识、学术界最新的成果、个人最新的研究成果介绍给学生,以扩大信息量。为此,教师要不断“充电”,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杜绝在课堂上传播陈旧、过时知识内容的现象。在教学方法上,反对“满堂灌”的填鸭式教学,鼓励采用多种教学方法授课。各系(部)要充分发挥教研室的作用,开展教学法研究,大力提倡实施“探究式”学习,大力推行多媒体辅助教学,以达到最佳的教学效果。

六、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全面提升学生整体素质。

14、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强化实践育人的意识,区别不同学科专业对实践教学的要求,制定科学的实践教学方案,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师范类专业要切实加强实验、见习、实习、社会实践、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保障各环节的时间和效果。要大力加强实习基地建设,争取在全省各地建立一批稳定的实习基地,保障每一届学生至少有一次集中实习的机会。在教育实习体系建设上,探索实施五(三)年一贯、分次见习、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相结合、试讲考核与说课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使之更科学规范。非师范类专业要探索多种形式的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模式,根据专业需要,实行多学期设置、半工半读、工学交替等教学模式。要加大非师范类专业实习基地建设,与专业培养去向相一致的行政事业单位、工矿企业、各类大中小型公司等取得联系,建立比较稳定和充分的教学实践基地。设立实践教学专项经费,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15、狠抓职业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水平。师范类专业要发扬优良传统,在继续抓好“三字一话”的基础上,逐步把汉字应用、简笔画、键盘乐器、多媒体辅助教学手段应用等纳入教师职业技能考核体系。各专业都要注意协调好知识积累和技能训练、学科技能训练和一般技能训练的关系,参照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制定和完善本专业的职业技能训练考核体系。

七、加强教材建设,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

16、要保证学生使用质量水平最高的教材。凡有统编版本的教材,原则上采用统编本,没有统编版本的教材,可选用其他高质量的版本,也可组织本校教师编写适应我校专业发展的高质量的教材。学校教材管理部门要根据学校规定,严把教材质量关,并及时了解掌握教材出版的最新动态,使新版高质量的教材成为教材选用的主体。

八、加强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17、教育教学中要注重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的全面提高。积极营造体现社会主义特点、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以丰富多彩的教育教学活动,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诚信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自强不息、诚实守信、勇于探索的精神,形成严谨的学习风气。坚持依法治教,严明学习纪律,严肃学籍管理,违反学生管理规定者,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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