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期中检查安排在5月10日—5月16日进行。
一、教学常规检查
以院系自查为主。主要自查项目为个人学科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备课情况、课堂教学情况、作业布置与批改、听课记录,以及院系教学工作会议(记录)、教学工作管理、教学档案等。检查任课教师调停课情况、代课情况、按时上下课及课表执行情况,教务处将对各院系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二、期中考试
本学期不再统一组织期中考试,各任课教师可根据本课程的情况自行组织考核,要突出职业教育的特点,可采取论文、实验、作业等多样化的形式。考核要达到检测学生学习状况,改进教学,促进学生学习的目的。组织期中考试的科目需要记录期中考试成绩,要真实、科学、合理、有效的记录和使用成绩,不得弄虚作假。
三、组织安排
各院系要在5月16日前完成教学常规的自查,自查工作要做好记录和统计,检查情况要及时向教师做好反馈。对常规教学工作做得好的要提出表扬,要树立榜样,相互学习和共同促进;对问题比较突出和集中的老师,要个别谈话,给予指导和帮助,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和办法。
教务处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