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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2013下半年小学、幼儿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工作在我校顺利进行

2013年11月07日 09:09  点击:[]

经教育部批准,山东省今年起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办法》,我校2013年入学的师范类学生毕业时必须参加“国标”、“省考”并取得合格证书才能认定、办理教师资格。为了给我校学生将来申请、认定小学、幼儿教师资格提供方便,学校与淄博市招办反复协商,终使淄博市小学、幼儿教师资格考试考点落户我校。

11月3日,在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市区招办、学校认真部署、严密组织,学校教师共同努力下,2013年下半年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淄博市小学、幼儿教师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顺利完成,这是山东省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以后的第一次大规模考试,也是淄博市小学、幼儿教师资格考试考点落户我校后,我校承担的第一次小学、幼儿教师资格考试工作。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国家法定的教师职业资格准入考试。11月3日进行的考试,我市共报考4265人,9814科次,全市设2个考点,共计147个考场,342场次。在我校考点参加考试的人数为2600余人,共计87个考场,173场次。

学校对本次考试工作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认真落实《山东省201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和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会议精神,成立了专门的考试组织机构。由学校校长王久亮担任主考,副校长秦克铸、市招办于海谋副主任担任副主考,下设考务工作办公室。制定了《教师资格证考试考务任务安排工作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加强考试组织管理工作。

为确保教师资格考试的顺利、平稳、有序进行,学校对各项考试工作做了精心部署与安排。成立了网络监控、保密、纪检、宣传、安全保卫、后勤医疗等多个职能工作组。专门召开协调会,明确各自的工作任务和要求,规范工作程序,制定周密、具体的工作措施。学校各部门的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为考试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坚实有效的保障。

加强考务管理,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人员担任考务工作。考前,组织考试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各项考务规定及实施程序,明确工作职责、工作程序与工作要求,尤其注重工作细节。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监考员、包场员的教育和培训,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做到管理到位、措施到位。考试过程中,严格执行制度规定,严肃考风考纪,严格考试流程与操作规范,细致做好各环节的实施与检查。特别是试卷分发、领取、运送、保密等环节,明确责任,严格要求,周密实施,确保万无一失。前期细致充分的考试准备工作,保证了整个考试过程的顺畅有序。

本次考试采用了标准化考场,每个考场配备金属探测器和手机屏蔽仪,整个考试过程实现全程监控。

考试期间,省招生考试院领导、市教育局、市区招办领导及我校校长王久亮、副校长秦克铸,亲临考试现场指导工作,巡视考试组织、考风考纪情况。细致严密的考试组织工作与考试工作人员的敬业尽责,得到了省考试院、市教育局、市招办巡视领导的充分肯定。

作为小学、幼儿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点,为了更好地完成教师资格考试的组织工作,我们将对本次考试工作认真反思,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不断改进完善,以此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各项工作的开展。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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