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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开展幼儿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学习讨论活动的通知

2011年12月28日 08:57  点击:[]

各单位:

最近,教育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制定了《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这两个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合格小学、幼儿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小学、幼儿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规范,是引领小学、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小学、幼儿教师培养、培训、招考、准入、考核、管理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我校是以培养、培训小学幼儿教师为主的师范院校,两个专业标准的正式文件将成为我们制定、修订人才培养、培训工作方案的重要依据,成为我们制定、修订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重要依据。为此,学校党委要求在全校各单位开展幼儿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的学习讨论活动。希望通过学习讨论活动的开展,为国家进一步完善两个专业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同时,通过学习讨论活动的开展,加深对两个专业标准的理解和领会、为下一步在全校全面贯彻落实两个专业标准奠定基础。根据学校党委会议决定,现对幼儿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学习讨论活动的的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广泛发动,全员参与

各部门要深刻领会对两个专业标准学习的重要性和紧迫感,发动本部门全体师生员工,积极参与,认真学习,深刻思考。各部门要制定自己的学习讨论方案,召开专门的会议布置安排。

二、科学计划,扎实推进,讲究实效

各部门对《专业标准》的学习讨论活动要按照以下六个方面展开:

1、原文学习: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熟悉标准内容。

2、内涵解读:结合顾明远教授对《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说明,庞丽娟、刘占兰教授对《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说明等相关资料,逐项解读《专业标准》。

3、广泛讨论:对3个维度,13或14个领域,58或62项基本要求,特别是对基本要求展开大讨论。结合我们60年的小学幼儿教师培养的经验,借用前期我们对小学幼儿教师的调查和研究成果,借鉴国内外教育理论,对接小学幼儿教师的实际状况和发展要求进行讨论。

4、意见汇总:将本部门讨论意见汇总,提出对两个专业标准的修改意见或建议。

5、项目细化:针对两个专业标准的各项要求,细化项目。通过细化和梳理,找准我们已经做到、可能做到、尚未做到的基本要求。

6、初步落实:根据学习讨论,细化项目的成果,提出对我校现行人才培养、培训方案及现行规章制度的初步修改意见,待教育部《专业标准》正式文件出台以后,再行修订,在2012年夏季实施落实。

三、明确时间要求和责任分工

1、时间要求:12月26日各部门安排学习、内涵解读,27日讨论、汇总意见,28日将汇总意见报学校教务处,放假前细化项目,假期专人负责,组成研究团队,制定或修改有关培养、培训方案和规章制度。

2、人文科学系、数理科学系、信息科学系、外语教育系、初等教育系、艺体教育系以学习讨论《小学教师专业标准》为主,学前教育学院以学习讨论《幼儿教师专业标准》为主,服务、机关、教辅部门及思政部、社会科学研究中心,教育科学研究中心两个标准都要学习讨论。

3、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负责人,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和落实。

                                                    淄博师专教务处

                                                     2011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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