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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精品课程建设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1年12月28日 08:53  点击:[]

各院、系、各校级精品课程负责人:

为深入实施“质量立校”战略,进一步推进我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鲁教高字〔2011〕9号)文件精神和《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课程建设与评估办法》、《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精品课程建设意见》等文件,现将2011-2012学年精品课程建设与评选通知如下:

一、精品课程的建设

1、全校各个专业在校内连续开设3年以上的课程均可以进行建设。

2、各院系于12月中旬拿出本单位本学年精品课程建设计划,包括建设目标、措施、团队、负责人等,建设计划上报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备案;寒假前拿出课程设计方案,组织好课程团队,研究讨论课程特色,团队成员领取任务;利用寒假时间按照要求认真准备材料,优化课程建设方案;找专业网站建设人或公司精心制作课程网站。

3、要求学校重点专业的专业骨干课程原则上均要有建设计划,各专业的骨干课程要计划准备参加省级精品课程的联合上报。鼓励基础课、选修课参与精品课程建设。

4、为2012年省级精品课程的联合申报,请各院系科学计划课程的系列建设任务,形成课程群,利用现有的省级精品课程的带动作用,争取2012年多推荐几门课程参加省级精品课程的评选。

5、课程建设标准要求要高,一律按省级精品课程建设标准进行建设。

6、要求各院系领导高度重视,动员和任务安排结合,开阔思路,有效的利用本院系师资资源,更要利用好全校的师资资源,打破院系的界限,优势组合,形成良好的建设团队。

7、各院系在课程建设上,要加大对负责人和团队在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与教师考核挂钩,争取建设更多更高层级的精品课程。

二、精品课程的评选

(一)评选范围

所有申报的课程;同时对现有的校级精品课程进行复评。

(二)评选时间

拟于2012年4月上旬进行评选。

(三)评选条件

1、参加评审的精品课程符合《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精品课程建设意见》中“建设要求”。

2、课程网站应至少提供有该门课程的课件、案例、习题、实训实习项目、学习指南等教学相关资料;

3.申报课程的的网络教学资源丰富,课程网站畅通,能够很好地发挥辅教辅学功能,满足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需要。课程网站提供40分钟的说课录像,课堂教学录像上网比例达到50%以上,并承诺其余教学录像1年内全部上网。选用国家精品教材、省级优秀教材、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或高水平的自编教材等优秀教材,实验教材配套齐全,能够满足教学需要。

(四)评选办法和要求

1、评选不看书面材料,只进行网上评选。

2、评选聘请外校专家进行。对达到校级精品课程要求的和对现有校级精品课程复评合格的将授予“校级精品课程”称号并进行重点建设,择优推选参加省级精品课程的评选。对达不到校级精品课程要求而又达到校级优秀课程标准的的将授予“校级优秀课程”称号,并给予一定资金加紧建设,争取下次评选校级精品课程。

3、填写2011年度淄博师专精品课程申报表(一式两份、可反正面打印、左侧装订)(见附件),经所在系审查同意并加盖所在系公章,于2012年3月31日前报学校教务处,同时上传到网站。

4、请各院、系务必严格按照时间安排,积极动员,精心组织。

5、2011-2012学年学校精品课程评审工作联系人:张树军,联系电话:3821895。

附件:2011-2012学年淄博师专精品课程申报表

                                                        教务处

                                                     201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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