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期中检查安排在11月17-21日进行。
一、教学常规检查
以院系自查为主。主要自查内容包括教学计划、备课、课堂教学、作业布置与批改、听课记录,以及院系教学工作会议(记录)等教学档案资料,同时检查调停课、代课、按时上下课及教学计划和课表执行情况,按要求完成整理检查授课记录等工作。
二、期中考试
本次期中考试各环节由各院系组织实施。
(一)考试年级与课程
2024级所有文化课程、考查课程、技能课程均要进行期中考核,有阶段性考试的科目原则上不再安排期中考试。2023级、2025级不安排期中考试。
(二)考试时间与组织方式
各院系根据开课情况,在2024级安排1-2门课程组织集中闭卷考试,考试课程自行确定,集中考试时间安排在11月20日(周四)下午2:00-3:00、3:30-4:30。其他课程由各院系组织或任课教师根据本课程的情况自行组织,可采取开卷、论文、试验等多种形式。不论采取何种形式,都必须严格按照《考试规范化》进行,严密组织,严肃考风考纪。考核要达到检测学生学习状况,改进教学,促进学生学习的目的。要科学、合理、及时、有效地记录和使用考试成绩,不得弄虚作假。
三、组织安排
(一)制定期中检查工作安排
各院系要依据学校安排,在11月13日将本院系期中检查工作安排交教务处,同时按照进度组织检查教师个人和院系授课记录。
(二)做好检查情况总结
各院系期中检查工作要做好记录和统计,将检查情况汇总,向院系老师做好反馈,并将报告于11月28日前交教务处督导科。
教务处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