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提高晚自习质量,保证晚自习的正常教学秩序,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各院系要按照学校教学管理和学生晚自习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院系实际,组织开展学生晚自习管理情况排查工作。要加强晚自习纪律检查和考勤管理,尤其加强毕业生班级的晚自习管理。统筹做好各类文体活动和教学活动的时间安排,充分认识文体活动与教育教学之间的关系,在保证正常教育教学的基础上,适度组织开展有意义、有利于提升学生专业素养的活动。各院系要严格学生申报的各类活动审批,分类管理,确保各类活动开展的实效性。各类文体活动原则上不得占用晚自习的时间(19:40之后),如确需占用,要向教务处写出书面申请,经教务处同意后,报学生处、保卫处备案。要落实晚自习值班制度,组织辅导员、班主任深入班级检查学生晚自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教务处 学生处
201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