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机构设置 | 业务系统 | 办事指南 | 职业教育 | 专业设置 | 人才培养 | 优秀案例展示 | 教学能力大赛 

  当前位置:文章正文  

 

淄博师专电钢琴教室管理制度
2011-11-10 14:49  

淄博师专电钢琴教室管理制度

1、电钢琴属精密电子仪器,必须在老师的指导安排下进入琴房上课、练琴,否则严禁进入。

2、进入电钢琴教室或在电钢琴教室内走动时,不准踩踏走线盒、电源插座,一经发现,将做严肃处理。

3、未经任课教师允许,学生不准弹奏教师专用琴,不准乱动电钢琴教室内的电视机、摄像头等精密仪器;如有损坏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4、上课、练琴前,首先检查电钢琴是否完好,如有问题及时向任课教师或管理员报告;上课、练琴完毕后,关闭电钢琴电源、盖好琴盖、套好琴套方可离开。

5、学生进入电钢琴房需戴耳机,不准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卫生整洁,不乱扔杂物,严禁带食物进入室内。

6、师生要及时填写上课及维修的相关记录。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1年3月修订

关闭窗口

信息查询专栏  

 

* 教学管理信息系统
* 精品课程
* 学籍信息查询系统
* 2015年青年教师教...

淄博师专教务处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唐骏欧铃路99号
电话:0533-3821059  邮编:255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