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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见习工作的通知
2017-09-14 14:37  

 

各院系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见习工作将安排在国庆节后进行,为做好本项工作,请在接到本通知后着手安排。

一、见习专业班级、时间安排

(一)师范类专业

1.见习方式:分散见习。

2.见习时间:109日—1020日,见习2周。

3.见习班级:高起/2016级各班;五年制2014级、2015级各班。

(二)非师范类专业

1.见习方式:分散见习

2.见习时间与班级

陶艺专业:2015级、2016级高起、2015级五年制于109日—1020日见习两周,2014级五年制实际上课10周后于1113日—121日见习三周。

2016级信息安全与管理专业、老年管理与服务专业与应用韩语专业各班于109日—1020日见习两周。

审计专业:2016级各班天寒假放假前1个月与寒假相结合进行实习。

二、见习教育工作

院系要分专业统一制定《见习教育方案》,方案要体现专业特点,明确规定听课和见习日志的数量以及教育调查、见习总结等相关任务,要使学生明确见习过程结束后见习成绩评定的标准和严肃性。

各教育实践任课教师根据《见习教育方案》撰写教案,并对全班学生进行不少于2课时的见习教育,使学生明确见习的意义、任务、要求。每班要拍摄见习教育全景照片3张(照片中必需有教师组织、教育的场景)。

本项工作于929日前完成,并将《见习教育方案表》和各班见习教育电子教案和照片发到教务处实践管理科邮箱zbszsjglk@163.com

三、相关要求

1.教育见习材料发放后,在见习教育时要向学生明确《见习手册》和《见习鉴定表》的填写要求。

2.要求每个见习生必须拍摄一定数量的照片以记录见习过程,照片内容可以是课堂教学,也可以是见习班级的班级活动,照片数量不于5张。见习结束后,院系教务科以班为单位收集照片电子稿(务必要求学生标注清楚照片的文件名)。见习照片是评价学生见习成绩的重要材料,不交照片的见习成绩定为“不及格”等级。

三、见习期间听课与教研活动安排

学生见习期间,给见习班级上课的教师要到小学或幼儿园听课,每周听课节数不少于每周上课节数。同时各院系、部、中心可利用这段时间集中安排一些教研活动(如组织报告会、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改革研讨等),教研活动安排计划和方案要提交教务处审核、备案。见习结束后要对听课情况、教研活动情况进行总结,教务处要进行检查。

 

 

 

教务处

2017913

 

附件:见习教育方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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