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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二批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实施方案

2023年11月23日 14:03  点击:[]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适应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聚焦课堂改革,激活教学要素,协调教学关系,转变教学方式,创新教学方法,优化课堂结构,提高课堂效率,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二、实施目标

(一)改进人才培养方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实现课堂教学从以教师为中心到以学习者为中心的转变,实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过程的“教学做合一”,更好地促进师生的多元化发展,全面提升职业教育专业和课程教学质量,发挥课程育人主渠道、课堂育人主阵地作用,以教学改革促进学习革命,推动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升。

(二)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提升教师教学能力

深化课堂教学质量的认知,强化课堂在教育教学中的核心地位,解决当前存在的课堂效率低、教师教学理念陈旧、课堂主体不明确、教师与学生交流不足、学生课堂参与度低等问题,让课堂教学回归“育人为本”的初心。

(三)推动课程资源建设,促进教育数字化转型

主动适应数字技术快速发展的新趋势、新变革,对接职业教育专业资源库“能学、辅教、促改”功能,开发类型多样的优质数字化课程资源,如微课视频、在线测试、思维导图、数字化教材、虚拟仿真、三维动画等,提升资源建设和使用质量,提高师生数字素养,助力数字化转型升级。

三、实施要求

(一)实施时间。2023年11月-2024年6月

(二)实施人员。工作满一年45岁以下任课教师,含院系兼课教师,鼓励45岁以上教师积极参加。

(三)实施部门。各院系作为实施主体,根据本《方案》中的实施要求和实施程序自主实施,教务处负责督导检查和整体推进,信息网络中心负责技术保障。

(四)课程建设

1.混合式教学网络课程应包含的基本要素:课程介绍、课程标准、教学日历、教师信息、学习指导、课程考核、试题库等。

2.每个学习单元应包含的基本要素:导学信息、学习资源(包含视频、文本、音频等)、教学课件、在线测试、答疑讨论、课程作业等。

3.教师需建设丰富的网络课程学习资源支持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化学习。课程资源以自主设计与开发为主,也可以引进外部优质资源。资源须保证其思想性、科学性和导向性,防止有害信息的传播;要确保不涉及国家安全、国家机密及其他不适合网络公开的内容,保证课程知识产权明晰,不侵犯第三方权益。课程资源建设要求参照《课程资源建设格式和技术要求》(附件5)。

4.每次课提供给学生的线上视频不少于2个,线上资源类型不少于2种,线上学生参与的活动不少于2种。

(五)混合式教学实施

1.混合式教学实施前应做好混合式学习单元的教学设计和网络课程建设,教学设计内容包括:学习目标、学习重难点、导学信息、学习资源、学习任务、学习活动、学习评价等。对学习目标、学习任务、学习活动和学习评价要进行线上线下划分。课前线上学习活动可以包括知识学习、在线测试、答疑讨论等;课中包括检测、探究、展示、评价等环节,通过检测做好线上线下学习的联接,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创造性、积极性。

2.混合式教学开展过程中,教师要关注网络教学平台中学生的学习数据,重点关注线上学生学习播放视频时长、讨论区互动信息、在线测试完成度等,及时对学生进行“导学、督学、助学、促学、评学”,引导和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学习任务,为学生的自主学习、协作学习提供有意义有温度的帮助。

3.混合式教学实施过程。混合式教学实施前应提供明确的《混合式教学授课计划表》,并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面向同类学生实施的同一门混合课程,资源共建、共享、共用,但课程组每位教师要一人一空间。首轮使用混合式教学的课时数不少于该课程总课时的30%,第二轮达到50%以上。

4.混合式教学课程考核。实施混合式教学的课程考核由过程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组成,过程性考核占比≥40%,指标须包括线上视频等资源观看情况、在线测试、讨论、作业等项目,终结性考核占比≤60%,包括理论考核和实践考核。严格按照课程考核要求处理学生成绩等相关事宜,保证成绩处理的公正性与透明性。

四、实施程序

(一)项目报名

教师自愿报名申请项目立项,填写《混合式教学项目申报书》(附件1)、《混合式教学授课计划表》(附件2)、《混合式教学实施申请表》(附件3)。

首批考核合格的教师要持续开展混合式教学,无需立项,但学期末要检查课程建设和使用情况。

(二)项目立项

院系混合式教学实施小组,对报名的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立项,立项数量如表。

工作满一年且年龄45岁以下总人数

立项数

≤50人

5-7项

>50人

7-10项

择优立项要求:

1.优先推荐2023年立项的校级在线精品课程主持人、团队教师,省级、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主持人、团队教师。

2.优先推荐课程建设完整、资源丰富,能为学生线上学习提供支撑,保障混合式教学项目顺利开展的课程负责人、团队教师。

(三)项目实施

获得立项的教师在规定实施时间内,按照课程建设和混合式教学实施要求,完成课程建设和开展混合式教学。

(四)考核验收

院系混合式教学实施小组负责本部门教师的混合式教学考核验收。

1.从教师提交的《混合式教学授课计划表》中选定1-2节课,作为全校公开课,进行听课考核,听课后组织形式多样的混合式教学交流,互相促进。(2024年6月10日前完成)

2.学期末,根据《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混合式教学课程建设评价指标》(附件5)验收课程建设和使用,要求建设完成不少于本学期总课时30%的课程,首批合格课程建设不少于总课时的50%。

3.学期末,教务处统一发放《混合式教学调查问卷》,进行问卷评价。

(五)评价结项

按照课堂教学考核40%、课程建设和使用40%、问卷评价20%的比例,学期末对混合式教学进行综合评价,75分以上为合格。根据《混合式教学项目申报书》中项目验收要求,院系将评价结果、混合式教学案例和资源建设情况清单盖院系公章,报教务处审核结项。

五、督导检查

院系将混合式教学实施小组、混合式教学实施具体方案、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混合式教学公开课汇总表》(附件8),于11月27日报教务处,教务处将督导检查院系组织的听课考核情况,将采用沙龙交流、混合式教学公开课交流等多种形式助力提升教师教学能力。

六、保障措施

(一)学校成立混合式教学领导小组

为保障混合式教学的顺利实施,学校成立混合式教学领导小组。

组 长:高 霞

副组长:焦玉利 尹玉箫

成 员:耿国彦 吴 庆 张良朋 赵一兵 赵瑜

刘晓鹏 刘 静 梅玉洁 王荣敏 张树军

王松江 宗延雷 穆红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具体工作开展由信息化教学中心负责。

(二)院系成立混合式教学实施小组

各院系成立人数不少于3人的混合式教学实施小组,建议至少包含1位首批混合式教学项目合格教师。制定混合式教学实施具体方案,负责混合式教学的项目报名、项目立项、考核验收、评价结项。

七、激励措施

合格结项的混合式教学项目,院系可作为推荐教学新秀、骨干教师、教学名师等荣誉的优先条件。

教务处

2023年11月17日

附件:

1.混合式教学项目申报书

2.混合式教学授课计划表

3.混合式教学实施申请表

4.课程资源建设格式和技术要求

5.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混合式教学课程建设评价指标

6.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堂教学评价表

7.混合式教学案例

8.混合式教学公开课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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