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音乐教育专业(小教方向)人才培养方案
(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教师教育系列文件精神,参照教育部2003年1月颁布的《三年制小学教育专业课程方案(试行)》和山东省教育厅2010年4月颁布的《山东省三年制大专初等教育专业课程方案(试行)》,在总结近年教师教育实践经验和借鉴国内外教师教育研究成果基础上,从当前区域社会经济、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实际出发,制订本方案。
一、制定方案的主要依据
1、教师教育课程标准:《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教师[2011]6号)及《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
2、小学教师专业标准:《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12〕1号)及《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3、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教师〔2014〕5号)。
4、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山东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鲁政办发〔2015〕60号)
5、教师资格认定办法:《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13〕1号)及《山东省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
6、各地小学教师招考政策与办法:笔试内容、面试要求。
7、小学教师岗位任职要求:小学教师专业标准、用人单位意见、毕业跟踪调查反馈意见。
二、专业名称与专业代码
1、专业名称:音乐教育专业(小教方向)
2、专业代码:670112K
三、招生对象、学制与学历
1、招生对象:高中毕业生
2、学制:三年
3、学历:专科
四、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一)培养目标
热爱小学教育事业、知识广博、能力全面,能够主教小学音乐、兼教小学语文或数学等多学科教育教学的合格小学教师。
(二)培养规格
1、思想与道德: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小学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
2、身体与心理: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全的人格、健康的体魄、良好的行为习惯和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
3、精神与审美:具有较强的人文精神、科学精神和创新精神,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和一定的审美能力,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和艺术鉴赏力。
4、知识与技能:具有较为宽广、扎实的文化科学知识和较为系统的教育理论素养,掌握必需的现代教育技术,具备较为扎实的教师职业技能,全面发展,一专多能。
5、教育与教学:具有科学的教育理念、先进的教育思想,胜任小学班主任与少先队辅导员工作,胜任小学音乐学科、小学数学或小学语文等多学科教育教学工作,具有较强的小学音乐课程教学与课程开发能力。
(三)就业面向与职业证书
1、就业面向:小学教师、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等
2、职业证书:小学教师资格证
(四)人才培养模式
1、人才培养模式
综合培养,分科主修,全程实践,一专多能。
2、培养模式内涵
综合培养:使学生学习掌握多学科融合的知识、技能,形成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结构,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和专业素养,适应胜任小学多学科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分科主修:使学生学习掌握音乐学科完整系统的知识、技能以及小学音乐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法,提高学生音乐学科的学科素养。
全程实践:使学生在学习掌握学科知识、技能及教育知识、技能的同时,通过贯穿学习、教学全过程的实践教学活动,边学习、边实践,实现教、学、做合一,提高学生的教育教学素养,培养学生热爱小学教育教育事业的情感、意志、信念,形成高度的职业认同。
一专多能:使学生适应小学教育教学的实际需求,具有全面的教育教学能力结构,具备小学音乐学科的从教能力专长,同时具备胜任小学语文或数学等多学科教育教学的能力。
五、课程设置
(一)课程设置原则
1.时代性原则:反映当代社会经济、文化教育和科技发展趋势,贴近国际先进教育理念,体现当前区域基础教育改革精神与要求,体现服务与引领双重职能。符合教育部有关教师教育政策要求,符合区域内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社会、经济、文化、教育实际,并为学生未来的职业成长、发展、升学、就业奠定坚实基础。
2.科学性原则:根据小学教师教育特点和规律,坚持以课堂教学为主,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相结合,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学校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既注意保持教育教学活动的连贯性,又注意教育教学活动的阶段性。注重实验、实训、实践环节,强化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和考核,加强校内外见习与实习管理,提高学生职业能力。
3.综合性原则:根据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以及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水平,坚持综合培养与分科主修相结合,加强文理渗透,注重科学素养,体现人文精神,加强学科间的相互融合及信息技术与各学科的整合,使学生艺文(理)兼通,学有专长。
(二)岗位能力结构分析
能力构成 |
实现能力培养的课程 |
“一专”(专长):小学音乐教育教学能力。 |
1、教师教育课程;2、完整系统的音乐专业方向课程(含必修课程、选修课程);3、完整系统的小学音乐教学法课程;4、教育实践活动。 |
“多能”(次长):兼教小学语文或数学学科的能力。 |
1、教师教育课程;2、比较完整系统的语文或数学学科课程;3、比较完整系统的小学语文与小学数学教学法课程;4、教育实践活动。 |
“多能”:兼教小学美术、小学体育、小学信息技术、小学英语、小学科学、小学社会等多学科的能力。 |
1、教师教育课程;2、教学内容经过精心选择的、与兼教小学相关学科课程对应的必修课程(含公共基础课程、综合素养课程)、选修课程;3、选择相关课程教学内容、核心技能的原则是:充分体现服务兼教的目的,只要求适用、实用、够用,不求完整、系统、专业,各学科教学内容均包含小学相关课程的课程标准解读及教学法(突出特殊部分);4、教育实践活动。 |
(三)主干课程
1、专业核心课程
小学儿童发展心理学
课程主要内容:小学儿童的注意、感知觉、记忆、言语、想象、思维、情绪情感、意志、个性倾向性、气质、性格、能力和自我意识等。
课程基本要求:了解心理学的基础知识,理解和掌握小学儿童的心理特点及其发展状况,初步学习运用小学儿童心理学的知识解释小学教育中的现实问题。
小学教育概论
课程主要内容:教育的起源及发展史,小学教育的特点和组织运行,课程、课程的类型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现状以及发展趋势,影响儿童身心发展的因素及儿童发展的规律与教育的启示,以人为本的全面发展的小学生观、教师观、素质教育观、师生关系、教师专业发展等。
课程教学要求:了解和掌握教育学理论尤其是小学教育理论的基础知识,掌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理解并掌握小学生的发展规律,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学生观。
小学班级管理
课程主要内容:班级管理概述,班主任概述,小学生班集体的组建,品德指导,交往指导,学习指导及小学生评价策略等。
课程基本要求:掌握小学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接受严格的小学班级管理工作训练,理解小学班级管理的重要意义、管理理念、管理流程,掌握班级管理工作的方法和技巧。
小学教学实施
课程主要内容:教学基础,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教学反思,教学艺术。
课程基本要求:掌握教学、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教学反思、教学艺术的基本理论知识,初步具备进行小学教学设计和教学实施的技能,并发展一定的分析和解决小学教学问题的能力。
小学教育科研
课程主要内容:研究基础,研究方法,成果表述。
课程基本要求:了解和掌握教育科研尤其是小学教育科研的基本知识,学会选题,学会查阅文献,掌握教育科研的基本方法,增强科研意识,提高科研素质,为专业化发展夯实基础。
小学生认知与学习
课程主要内容:小学生认知发展和学习的主要理论,与学习相关的各种要素,包含学习动机、学习迁移、学习策略等。
课程基本要求:了解小学生认知发展和学习的主要理论,能从教育心理学的视角对所遇到的学生学习和认知问题有一个比较理性客观的认识。
小学音乐课程教学论
课程主要内容:小学音乐课程标准解读,小学音乐教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课程基本要求:比较系统地了解当前小学音乐教学的理念,熟练掌握小学音乐教学的方法,提高音乐教学的能力。
教师语言
课程主要内容:普通话语音,普通话水平测试,朗读与朗诵,叙述与讲故事,说理与演讲,解说与讲解,讲课与说课等。
课程基本要求:提高普通话语音水平,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掌握多种形式的语言(口语)组织与表达技能,形成较好的教育、教学语言表达能力,为从事小学教育教学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书写技能
课程主要内容:毛笔字、钢笔字、粉笔字楷书的书写技法,基本的书写知识,小学书法教学。
课程基本要求:学习三笔字的基础知识,掌握科学的习字方法,提高三笔字楷书书写水平,增强对祖国传统文化的情感,提升艺术素养,为从事小学教学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专业方向课程
基础乐理
教学内容:本课程的教学内容主要是由音的产生、音高、五线谱、节奏、节拍、音程、和弦和调式(西洋大小调式和民族调式)、转调、移调和常用的各种音乐记号等组成的音乐基础理论知识。
教学要求:通过本课程的教学,要使学生深刻地理解各种基本音乐概念,熟练地掌握音程的构成、扩大、缩小、转位及识别的方法;常用的三和弦、七和弦的构成与识别方法以及在音乐实践中的应用;西洋大小调式及民族五声和七声调式的识别与应用,使学生在将来从事的小学音乐教学工作中,在音乐基础理论方面打下坚实的基础。
视唱练耳
教学内容:本课程的的教学内容是由视唱和练耳两部分组成,围绕节拍—节奏、音程—和弦、旋律—调式,各种常用的西洋大小调和民族五声、七声调式的视唱练习等为具体教学内容进行的理论结合技能的训练。
教学要求: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深刻理解节拍、节奏、音程、和弦、旋律、调式在音乐实践的重要性,结合对每一项新的教学内容的理论渗透,对具有元素性特点的内容(如:节奏、节拍、调式、和声等),通过弹、听、唱、敲击等一系列教学手段,循序渐进的进行严格的技能训练,培养学生过硬的基本功,并结合音乐实践使学生能够胜任自己未来的小学教学工作。
声乐
教学内容:本课程主要内容有歌唱发声的基本器官(呼吸器官、发声器官、咬字器官及共鸣器官)介绍,科学的歌唱发声训练方法(合理的歌唱的气息支持,科学的歌唱咬字、吐字方法,混合立体的歌唱共鸣,清晰明确的声音位置及充沛的情感),全面细致地歌曲艺术处理和情感处理。
教学要求:通过本课程的教学,要使学掌握科学的歌唱发声方法和指导小学生歌唱的能力,深刻的理解掌握歌唱的以字行腔,字正腔圆,以情带声,声情并茂。了解共鸣与声区的关系、学会共鸣的调节;逐步扩展自己的有效音域,并能够正确地处理和表现不同风格体裁的歌曲。使学生在将来从事的小学音乐教学工作中能够正确的运用所学声乐知识来指导小学生歌唱。
钢琴
教学内容:本课程的主要内容是了解钢琴的基本常识、学习弹奏的基本要点和各类演奏技法,弹奏24个大小调的音阶、琶音、和弦,弹奏一定数量的练习曲、乐曲等。
教学要求:通过本课程的教学,要使学生熟练地掌握各种大小调的音阶、琶音、和弦,掌握钢琴演奏的基本技法,了解掌握不同时期钢琴音乐的风格,掌握音乐的各种表情术语和正确的演奏方法,进一步提高学生的钢琴演奏水平,使学生通过学习能够完整演奏小型乐曲,并为歌曲、舞曲等的即兴伴奏打下基础,更好地胜任将来的小学音乐教学工作。
舞蹈
教学内容:本课程将理论知识、技能训练和能力的培养紧密结合,主要学习舞蹈基本功训练、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古典芭蕾舞、少儿舞蹈的特点和动作,以及舞蹈欣赏的基本知识。
教学要求:通过本课程的教学,训练学生良好的形体,了解舞蹈的基本常识,掌握舞蹈常用动作以及基本组合,具有编排各种儿童舞蹈的能力。在掌握舞蹈基本技能的同时提高组织活动,教学的能力。
合唱指挥
教学内容:本课程的教学内容是由合唱和指挥两个部分组成,主要包括合唱的基本知识(合唱的声部及划分、人数比例、合唱的形式、合唱的队形及合唱乐谱的读法);合唱的统一要求与训练方法(合唱的姿势、呼吸和共鸣);合唱的技巧(字与声、协调、色调);指挥的基本知识(指挥动作的原则、基本姿势、动作的基本轨迹);击拍图式及方法(图式、合拍与分拍、常用节奏的击拍方法);起拍、收拍、前奏、间奏和尾声的动作要求等。
教学要求:通过本课程的教学,要使学生学好作为合格小学数学教师所必需的合唱指挥基本技能;了解小学童声合唱教学方法的基本类型及常用的童声合唱教学方法,培养学生从事小学童声合唱教学的能力;.初步掌握新课程环境下小学音乐课程各知识领域的教学设计,并能胜任小学童声合唱训练与教学。
中外音乐史与名作欣赏
教学内容:本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是中外音乐的发展及其各时期名作赏析。中国音乐部分为上古、中古、近古、近现代、以及中国当代音乐的发展与演变,乐律学的形成及其发展,赏析各时期著名音乐作品。西方音乐主要内容是欧洲音乐发展的脉络、各个时期的音乐风格、代表性音乐人物及代表作品,及其各个时期优秀的音乐作品的赏析。
教学要求:通过本课程教学,要使学生熟知中外各时期音乐的发展概况;以史为线,以名作赏析为主体,通过“欣赏引导”、“信息点击”、“拓展与探索”三大板块,掌握音乐史理论知识,拓展学生音乐视野,提高作品审美能力和分析能力。
和声学
教学内容:本课程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和声的基础知识、大小调和声、四声部写作、和声分析、和声键盘实践、三和弦的类别及构成、原位一、五级三和弦的连接、原位一、四级三和弦的连接、为旋律配和声、和弦的转换、属七和弦等。
教学要求:通过本课程的教学,要使学生学好作为合格小学音乐教师所必需的和声基本知识,能够让和声知识与技能更好地服务于其他音乐相关课程。了解小学音乐教学方法的基本类型及常用的音乐教学方法,培养学生从事小学音乐教学的能力;初步掌握新课程环境下小学数学课程各知识领域的教学设计,并能胜任小学音乐教学。
六、课程体系
由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实践课程等三部分组成。必修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程、专业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包括任意选修课程、限定选修课程;实践课程包括军事训练、教育实践(教育观察、教育调查、教育见习和教育实习、教育论文撰写等)、社会实践、劳动教育等。
课程体系及比例结构
课程类型 |
课时数 |
比 例 |
必修课程 |
公共 必修 课程 |
公共基础课程 |
690 |
996 |
2125 |
19.8% |
28.6% |
61% |
通识教育课程 |
306 |
8.8% |
专业 必修 课程 |
教师教育课程 |
489 |
1129 |
14% |
32.4% |
专业方向课程 |
640 |
18.4% |
选修课程 |
任意选修课程 |
216 |
666 |
6.2% |
19.1% |
限定选修课程 |
综合素养选修课程 |
62 |
1.8% |
专业方向选修课程 |
388 |
11.1% |
实践课程 |
军事训练 |
30 |
690 |
0.9% |
19.8% |
教育实践 |
600 |
17.2 % |
社会实践 |
30 |
0.9% |
劳动教育 |
30 |
0.9% |
总 计 |
3481 |
100% |
(一)必修课程
必修课程是教学活动的主体,是对学生进行职前教育的主要途径。必修课程课时总数约2125,占教学活动课时总数的61%,占课程教学课时总数的76.1%,共约100学分。
必修课程分为公共必修课程和专业必修课程两大类。其中,公共必修课程又分为公共基础课程和通识教育课程,约996课时,占教学活动课时总数的28.6% ,占课程教学课时总数的35.7%,约47学分。专业必修课程又分为教师教育课程和专业方向课程,约1129课时,占教学活动课时总数的32.4%,占课程教学课时总数的40.5%,约53学分。
1、公共基础课程:是国家规定的对大专学生进行思想道德素质和基本文化素质教育的课程,主要包括: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大学体育、信息技术、大学英语、大学语文、军事理论课、大学生就业指导等课程(注一),共约690课时,占教学活动课时总数的19.8% ,占课程教学课时总数的24.7%,约30学分。
2、通识教育课程:是学校规定的对小学教育类专业学生进行综合培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实现学生从教能力“多能”培养目标的课程(注二),主要包括:大学语文、社会科学概要、自然科学概要、美术等课程,共约306课时,占教学活动课时总数的8.8% ,占课程教学课时总数的11%,约17学分。
3、教师教育课程:是国家规定的对小学教育类专业学生进行专业教育的核心课程,主要包括:教师口语、书写、小学儿童发展心理学、小学教育概论、小学班级管理、小学教学实施、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小学生认知与学习、小学教育科研课程、小学音乐课程教学论等课程,约489课时,占教学活动课时总数的14%,占课程教学课时总数的17.5%,约26学分。
4、专业方向课程:是学校规定的对学生进行语文学科教育的课程,是实现学生“一专”从教能力的学科类课程,主要包括:基础乐理、视唱练耳、声乐、钢琴、舞蹈、合唱指挥、钢琴即兴伴奏等课程,约640课时,占教学活动课时总数的18.4% ,占课程教学课时总数的22.9%,约26学分。
(二)选修课程
选修课程是在必修课程基础上的拓宽、提高,是发展学生兴趣爱好特长、强化学生综合培养的重要途径。选修课程共约666课时,占教学活动课时总数的19.1%,占课程教学课时总数的23.9%,共计28学分。
选修课程由任意选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构成。
1、任意选修课程: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拓展学生知识面,发展学生个性,完善学生知识结构,形成学生爱好与特长,培养学生综合发展、实现学生从教能力“多能”培养目标的课程。设有“人文与社会模块”、“数学与科学模块”、“体育与健康”三个模块。学生须在每个模块中选修至少4学分,共12学分,约216课时,占教学活动课时总数的6.2%,占课程教学课时总数的7.7%。各模块选修课程按每门1-2学分计算。
2、限定选修课程:分综合素养选修课程和专业方向选修课程。综合素养选修课程是为了体现全科培养理念的课程设计,培养学生从教能力“多能”培养目标的课程。学生可在模块1《小学语文课程与教学论》、《小学语文教学案例分析》与模块2《小学数学课程与教学论》、《小学数学教学案例分析》中选1个模块,修够4学分,共62课时。占教学活动课时总数的1.8%,占课程教学课时总数的2.2%;
3、专业方向选修课程:是深化、拓宽与专业方向相关的知识和技能的课程。学生须选够10学分,合计388课时,占教学活动课时总数的11.1%,占课程教学课时总数的13.9%。
(三)实践课程
实践课程包括军训教育、劳动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实践等。其中教育实践是思想道德、文化知识、教育理论和教师职业技能训练等方面的综合实践课程,主要包括教育观察、教育调查、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论文撰写等,共约20周,约600课时,合20学分,占教学活动课时总数的17.2%,教育实践活动采取全程跟进模式,贯穿于三年全学程。实践课程按1周1个学分计,共约23学分,相当于690课时,占教学活动课时总数的19.8%。
七、实践教学体系
实践教学体系,包括课程实践、技能训练、实践课程三大部分。
1、课程实践:指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及教学内容要求进行的课内实践活动,如实验、实训、设计等。
2、技能训练:结合课程学习,在教师指导下进行的基本技能训练、专业技能训练、职业技能训练等,含课内训练与课外训练。
3、实践课程:实践课程的主要内容是军训活动、劳动技术教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教育见习活动(见习小学学科教学及班主任工作,了解小学教育教学情况,撰写见习报告,进行教育实践调查等)、教育实习活动(课堂教学实习、班主任工作实习、课外辅导工作实习、教育调查研究等,采取顶岗实习、实习支教等形式)、撰写教研文章、撰写毕业论文或完成毕业设计等。
实践教学课时占教学活动课时总数的比例:实践课程(约合690课时)、必修课程中的课程实践(约591课时)两项合计达1281课时,约占教学活动课时总数的36.8%。尚不包含:选修课程中的课程实践、课外的技能训练以及利用寒暑假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
八、教学活动安排与学分
全学程156周,寒暑假36周,教学活动120周。其中,课程教学91周,实践教学23周(含教育实践课程20周,军训2周,劳动教育1周),机动6周。社会实践一般安排在假期进行,不占用正常教学活动时间。
按课程教学(含必修课、选修课程及其课程实践)18课时1学分、实践教学(仅限实践课程)1周30课时1学分计,教学活动总课时数约3431课时,合173学分。其中,课程教学约2741课时150学分,教育实践活动20周600课时20学分,社会实践、军训、劳动教育90课时3学分。
教学活动周数、周课时数设计表
学期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合计 |
课程教学/周课时数/总课时数 |
16 32 |
18 31 |
17 31 |
17 27 |
14 22 |
9 18 |
91 161 |
512 |
558 |
527 |
459 |
308 |
162 |
2529 |
教育实习见习(周) |
|
1 |
1 |
2 |
5 |
11 |
20 |
军事训练(周) |
2 |
|
|
|
|
|
2 |
劳动教育(周) |
|
|
1 |
|
|
|
1 |
机 动(周) |
2 |
1 |
1 |
1 |
1 |
0 |
6 |
合 计(周) |
20 |
20 |
20 |
20 |
20 |
20 |
120 |
九、课程教学进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