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见习工作已经结束,请各院系按以下要求做好见习鉴定和总结工作:
一、收集见习材料
各班教育实践任课教师10月23日把学生的《见习手册》、《见习鉴定表》和见习照片收集起来。
二、见习成绩评定
10月24日-25日各班教育实践任课教师对学生的《见习手册》、《见习鉴定表》和见习照片进行审核,依据本系教育见习方案所定标准评定学生的见习成绩。其中,见习照片是评价学生见习成绩的重要材料,无见习照片的见习成绩定为“不及格”等级。
见习成绩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评定,“优秀”原则上不超过15%,“良好”原则上不超过35%。见习成绩除了填写到《见习鉴定表》中外,还要填写到《见习成绩表》中。
教育实践任课教师完成成绩鉴定后将《见习成绩鉴定表》交院系教务科,院系教务科要对教育实践任课教师的鉴定工作进行审核,审核后以院系为单位把《见习成绩表》电子稿于10月27日16:00前发zbszsjglk@163.com邮箱中。
三、优秀见习生评选
教育实践任课教师以学生的见习成绩为依据,按10%的比例以班为单位推荐“优秀见习生人选”报本院系教务科,各院系教务科再以级部为单位在“优秀见习生人选”中选出50%的学生为优秀见习生并填写《优秀见习生报表》。
《优秀见习生报表》电子稿和优秀见习生见习照片(5张,建立文件夹,照片文件夹命名:院系+班级+姓名)于10月27日16:00前发zbszsjglk@163.com邮箱中。
四、见习总结
(一)召开见习交流会
各班教育实践任课教师要利用学生见习结束的第一周时间组织一次见习交流会,拍摄见习交流会照片(照片中必需有教师组织和学生交流的场景),并对学生的交流情况进行记录和梳理,完成《班级见习总结报告》,并将《班级见习总结报告》和班级见习交流照片(选取代表性照片2张)于10月30日前交院系教务科。
(二)院系对见习工作进行总结
各院系教务科以教育实践任课教师的总结报告为基础,完成《院系见习工作总结表》。10月31日前各院系将《班级见习总结报告》、《院系见习工作总结表》和班级见习交流会照片(命名:院系+班级)发zbszsjglk@163.com邮箱中。
教务处
2017年10月23日
附件:
1.《见习成绩表》 2.《优秀见习生报表》 3、《班级见习总结报告》4.《院系见习工作总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