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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师专多媒体教室管理规定

2011年11月10日 14:47  点击:[]

 

随着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广大教师对现代教育技术的掌握逐步提高,多媒体设备的使用越来越普及。为了提高多媒体设备的使用效率、延长使用寿命、减少故障,特制订多媒体教室设备管理及使用规定:

1、多媒体教室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使用,教室内多媒体设备管理由设备科负责。

2、教室多媒体设备主要用于教学,其它情况使用多媒体设备,必须经教务处同意后,办理教室借用手续。

3、教师使用多媒体教室必须到值班室登记后方可领取钥匙,下课后立即送还钥匙。如忘记送还钥匙影响其它教师上课将按教学事故处理。

4、教师首次上课前,必须到多媒体教室试用,了解设备操作规程和使用方法,如有问题请及时与设备科联系。电话:3821058

5、教师进入多媒体教室后,必须根据设备清单清点多媒体设备,如发现实物与清单不符,应立即与设备科联系。

6、教师不得在多媒体教室计算机内随意安装操作系统,不得随意删除机内文件,以免影响正常教学。

7、多媒体设备属贵重仪器设备,教师必须严格按有关规程使用多媒体设备。对于因违反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引起严重后果的,设备科将如实上报。

8、设备有故障或其它建议意见等请及时填写表单,并通知设备科。

9、下课时,按桌面控制器的下课键,锁好柜门,并填写机器使用记录,关好门窗。

10、每天下班前,由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检查使用记录。

11、学生课外集体活动使用多媒体教室,需事先到教务处申请,同意后方可使用,并遵守以上管理规定。

12、保持教室环境卫生,不得随地抛弃废物,不得吸烟或吃零食。

13、注意上课纪律,不得大声喧哗。

14、保持室内清洁,勤工助学的学生要每天打扫一次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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